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编辑部关于纠错及撤稿的规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4-16 点击:[]

为严肃学术纪律,规范学术出版,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本编辑部对纠错及撤稿作以下规定。

在线发表或印刷发表在《武汉科技大学学报》《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文章均被视为最终版本。本刊一般不对已发表的文章进行更正或撤稿。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如下所述),也可以更改或撤稿。

一、稿件纠错

稿件发表后,经读者反馈、作者自查、编辑部自查发现稿件中的错误或问题,根据错误的性质进行分类,如数据错误、方法错误、结论错误等,编辑部评估错误对研究结论的影响程度,是否影响论文的科学性或可信度。

如果稿件内存在的问题或错误不会对文章的结果和结论造成重大影响,作者提交更正申请(写明更正篇目、错误原因及内容、更正后正确内容、所有作者签名)后,编辑部会尽快在期刊上发表更正启事,详细说明对原文所做的更改,并注明文章的出处。必要时本刊可能会发布更正后的新版本的论文,并在新版中详细说明对原文章的改动,注明更新日期。更改前的版本也会存档,读者可以直接获取,但引用时应取最新版本的文章。

二、编辑部撤稿

稿件录用后,经举报或编辑部发现,稿件疑似存在捏造、伪造实验结果或数据、剽窃、一稿多投、重复发表、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与作者沟通、调查取证,必要时将相关材料提交学校有关学术机构和同行评议专家确认,做出撤稿决定和如下处理:

1.稿件已录用未正式公开发表的,编辑部将撤稿决定电话和邮件通知作者,视情况要求作者对编辑部进行赔偿。已开具录用通知的,将通知作者所在单位录用通知失效。

2.若稿件已正式公开发表,编辑部将在学报网站和最新期刊上刊登“撤稿声明”,并通知“中国知网”等相关合作数据库收录机构,发布撤稿声明,公布撤稿稿件及作者相关信息、撤稿原因。

3.情节严重者,且给本刊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作者相应责任,包括经济赔偿,同时将通告第一作者单位和通信作者单位。如涉及版权纠纷或诉讼,将移交相关证据至司法机构。

4.对于稿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和通讯作者,编辑部将在3年内拒收其署名稿件。

三、作者要求撤稿

作者因自身原因提出撤稿申请的,作者需及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编辑部撤稿事宜,填写“撤稿申请书”,详细阐述撤稿原因,所有作者亲笔签名,提供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用途并签名),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学报邮箱。相关材料齐全,且经编辑部审核同意后做出撤稿决定和如下处理:

1.在稿件终审前作者提出撤稿申请的,编辑部停止对稿件的处理,经编辑部审核确认,邮件回复作者撤稿意见。

2.在稿件通过终审未发表前作者提出撤稿申请的,编辑部停止对稿件的处理,经编辑部审核确认,邮件回复作者编辑部撤稿意见,并核算已完成相应流程的成本,作者需补偿编辑部因审稿、排版、校对等产生的费用。

3.在论文正式刊印发表后作者提出撤稿申请的,编辑部对相关资料进行调查、复核确认,邮件回复作者编辑部的撤稿意见并做出如下处理。

(1)在学报编辑部网站和最新期刊上刊登“撤稿声明”,公布撤稿稿件及作者相关信息、撤稿原因;

(2)编辑部通知“中国知网”等相关合作数据库,发布撤稿声明,公布撤稿稿件及作者相关信息、撤稿原因。

(3)作者退回稿酬,同时还需缴纳因审稿、排版、校对、印刷、邮寄等产生的相应费用;

4.由于作者原因撤稿的作者,编辑部将在3年内拒收其作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稿件。

四、其他说明

1.学报编辑部反对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作者在投稿前应认真了解学报相关规定,审慎投稿。

2.如果作者提出撤稿申请,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编辑部将不予办理撤稿事项,且将继续按正常流程处理稿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

3.各数据库的撤稿,不是简单的删除,具体依照其撤稿规则办理。

4.作者的撤稿行为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和影响由作者自行承担。若给本刊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将追究作者相应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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