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报编辑部对学术出版中人工智能(AI)工具使用的声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5-06 点击:[]

人工智能(AI)发展推动科研范式变革,但也引发学术诚信、数据真实性及伦理合规等新问题。学术期刊承载报道学术成果、知识服务、推动学术创新的职能。AI时代需作者、审稿人、编辑协作确保学术诚信与科研创新。基于上述考量,学报编辑部对学术出版过程中涉及的AI使用声明如下:

1.本刊不接受主体内容由AI工具生成的稿件,不接受作者署名中包含AI工具的稿件投稿,稿件的参考文献中也不应包含将AI工具列为作者的文献。稿件作者必须是对稿件内容具有答辩能力,能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的自然人。对于利用AI工具生成主体内容的稿件,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2.稿件写作中如果使用了AI工具或AI生成内容,包括利用AI工具收集和分析数据、制作图片或论文中的图形元素、生成程序算法或文本、进行语言文字润色等,须在稿件的数据来源、方法设计或结论部分明确说明使用的AI工具及其版本、详细使用过程及其作用和贡献,以便审稿人和编辑部对稿件的原创性进行评判。

3.学报编辑部采用检测工具对投稿论文进行AI生成内容检测,若发现违规行为,将按学术不端处理。

4.稿件评审意见应当由审稿人本人撰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本刊不接受由AI工具生成的评审意见;对于被证明为由AI工具生成的评审意见,按无效审稿意见处理。审稿人如果使用AI工具辅助审稿,在提交审稿意见时应向编辑部说明使用的AI工具及其版本、详细使用过程及其作用,以便编辑部对审稿意见的有效性进行评判。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编辑部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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